关于建立区政协工委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加强区政协工委同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经研究,建立区政协工委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制度。
一、区政协工委领导应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增进相互间的了解。
二、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区党委、政府、政协工委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发表意见,对民主党派、工商联以组织名义发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妥善处理和办理,并将处理或办理情况及时答复其组织。
三、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举行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就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议题及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还可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有关问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调查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除会议联系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可就全区的重大问题与政协工委领导进行交流,也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五、政协工委组织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可根据内容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六、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工委领导可应民主党派、工商联邀请,参加所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成员和工商联会员的思想交流和工作联系。
为了便于沟通和联系,区政协工委领导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分工如下:
沈孔良 全面联系,侧重联系民盟高新区(滨江)支部、区工商联
俞小安 联系民革高新区(滨江)支部、民建高新区(滨江)总支部
毛 进 联系民进滨江支部、农工党高新区(滨江)支部
余静漪 联系致公党高新区(滨江)支部、九三高新区(滨江)基层委员会
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