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区政协工委召开特聘联络员聘任会议暨发证仪式。区政协工委主任沈孔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瑾,区政协工委副主任俞小安、毛进、余静漪出席仪式并为联络员颁发证书。

建立特聘联络员制度是区政协工委完成好市政协和区党委交办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创出工作特色亮点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协调关系,凝心聚力,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建言献策,服务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沈孔良对联络员履好职责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联络员要按照《特聘联络员活动小组有关职责》、《特聘联络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珍惜享有的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各项义务,为政协组织增光添彩。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联络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学习自觉性,系统学习《政协章程》、统战理论、政协业务知识,加深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理解,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强化主体意识,发挥“三个作用”。每个联络员都要增强主体意识,努力发挥自己在本职工作中的模范作用、政协工作中的先进作用和社会群体中的代表作用,当好本职工作的带头人、政协工作的热心人、社会群体的代言人。

陈瑾对政协工委首批特聘联络员表示祝贺。她表示,区党委、管委会、政府将重视并支持政协工作,努力为政协工委履行职能创造宽松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