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民进滨江总支副主委、市政协委员黄美丽又多了一个“头衔”——区政协工委民主监督员。接受新“头衔”后,她作为代表表态:“成为首批民主监督员,深感责任重大,将按照学习有法、建议有方、监督有为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员的职责,不辱使命,创新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尽一份力。”619日上午,区政协工委召开了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部门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意见(试行)》(区委[2013]14号)精神,正式启动民主监督员统一选派工作。同黄美丽一样,首批共有15名民主监督员(分为3个民主监督小组,区政协工委3位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被派驻到智慧新天地、北塘河畔、物联网等3个园区建设指挥部。

据了解,首批民主监督员主要从辖区市政协委员和区政协工委特聘联络员中产生,都具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热心民主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派驻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委政府决策、决定的有关情况;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社会的情况;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优质服务的情况。总结派驻单位的工作经验,反映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要求,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区委[2013]14号文件要求,各派驻单位需要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合支持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确保职责明确、监督到位。

沈孔良主任在选派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开展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部门民主监督员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和深化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和亮点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政协委员(联络员)开展民主监督活动,目的是要把政协委员(联络员)的个人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组织行为,把分散的监督活动上升为集中的监督活动,把分散的批评意见上升为集体的监督建议,使民主监督实现由分散监督、个体监督、被动监督向集中监督、组织监督、主动监督的三个转变,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在“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这个总原则指导下,区政协工委还及时出台了《区政协工委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部门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民主监督员派驻范围、监督内容、组织管理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员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首批派驻单位及民主监督员名单

 

智慧新天地指挥部:毛进(组长)、张伟宁、洪守霞、孙妙福、陈海;北塘河畔指挥部:俞小安(组长)、徐建祥、黄美丽、傅焕林、俞国海;物联网指挥部:余静漪(组长)、范渊、范兴海、胡也静、史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