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业及亏损小微企业请求减免残疾人保障金的建议
收到一些创业企业的来信和来电,其中一封很有代表性“我们是一家毕业几年的大学生组建的小微企业,目前处于初创阶段,由于产品还在研发完善过程中,还不能形成规模销售,因此,企业还在亏损阶段。而残疾人保障金是强制性交的,我们觉得,我们企业自己还不能生存,为何就要承担很重的这个行政费用负担呢?这些应该是企业成功了以后才承担的社会义务啊。因此,强烈建议政府减免对小微亏损企业每年度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查
1、相关杭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根据《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323号令和《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杭财社【2008】897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减免虽然从政策上看是有可能性的,但事实上的减免很难实现。
按政策规定,只有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性调整造成亏损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保障金。
但实际操作中,也有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确有困难网开一面的情形。具体办理程序,需要凭同级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核定的本年度财务结算或决算报表,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残联提出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联审批后,予以缓缴或减免。因手续问题,很多企业都放弃了申报。
建议如下:
一、多为创业考虑如何轻装上阵
创业者承担了自主独立创业和作为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但创业之艰难,远非对此口头上的简单理解就可以一笔带过。
近年来,我区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实施和科技创业活动的日益增多,特别是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又进一步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各方原因,导致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仅我区内每年就有5000家以上新设和成长企业急需“高效率、低成本、优服务、全对接”的创业平台。
二、适当简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手续
我区在兑现1+X相关政策过程中,手续基本上是简单和易操作的,继续加强宣传普及的同时,能否对初创企业进一步简化每年度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缓缴或减免,我区应能率先创新,例如由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统一受理、统一代办、流程并联等。
三、探讨由愿意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企业、团体代为承担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