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协工作委员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为规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拓宽收集社情民意信息渠道,提高特约信息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本办法所称“社情民意特约信息员”(以下简称特约信息员),是指区政协工委从辖区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工委特聘联络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聘请的、从事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兼职人员。
二、特约信息员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热心参与政协信息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履职热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善于听取、收集和反映群众意愿;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要着眼大局,注重质量;要讲求时效,提高效率。
社情民意信息不得涉及信息提供者本人及亲属、朋友利害关系的具体事项。
四、特约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1、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把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正确方向。
2、积极参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工作,主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按时参加区政协工委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3、广辟信息来源。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通过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走访等方式,既加强与本单位、本系统、本党派的联系,又加强与区域群众的联系和团结,及时了解各方面情况,畅通信息渠道。
4、善于关注民生。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生、民情、民意,反映不同阶层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区政协工委联络处要为特约信息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条件。建立活动、培训机制,召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保障呈报者权益。反映社情民意是受到保护的民主权利,要严格执行信息工作保密制度,保护社情民意信息提供者的积极性。
六、 特约信息员应以积极、热情、审慎的态度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原则上每季报送不少于一篇以上有价值的信息。
七、健立考核激励机制。政协工委联络处根据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数量和质量,以本级和上级政协采用情况为标准,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评选,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计分标准为:被区政协工委报送至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每条计2分,有区领导批示的每条计5分;上报市政协每条计2分,被市政协录用的每条计5分,有市领导批示的每条计10分;被省政协录用的每条计10分,有省领导批示的每条计20分;被全国政协录用的每条计20分,有领导批示的每条计50分。
计分采用累计积分制进行,当年未记入的,可将分值记入下一积分周期,但不重复计算。
八、以区政协工委名义向特约信息员颁发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