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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杭州市滨江区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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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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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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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0/27/2014 11:19: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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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条例,遵守机关保密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二、政协工作中一旦泄密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均属保密范围:
1、对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主要职能造成危害的;
2、对政协开展祖国统一的工作造成危害的;
3、涉及政协工作敏感内容的重要提案、提案复文及相关材料;
4、政协委员在政协召开的会议上发表的不宜公开的言论以及以其他方式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不宜公开的意见、建议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5、尚未公开的区政协对其委员人事安排的意见、建议;
6、区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原始记录,等等。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照、复印、抄传、借阅保密文件。涉密文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规定以外的人员泄露。涉密的文件、资料应用专用文件夹保管,不能随意堆放在桌上。
四、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工作或参加会议带回来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交给收发员登记、保管。外出工作或开会,需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五、涉密文件资料不得带回家中,不得在公共场所阅看,更不得随意给无关的人员阅看。
六、向外来联系公务人员介绍情况时,不得涉及涉密情况。
七、对来访或来信检举、揭发违纪问题的笔录、信件要妥善保管。
八、凡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如需向外传递,必须通过区专用收发渠道,不得擅自以平信邮寄、普通传真等形式传递。
九、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等办公废纸,集中存放,交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处理。
十、工作调动时,要按规定上交保密材料,办好交接手续。
十一、收发员要认真登记、传递、检查,凡接到保密文件须清点份数、登记,并以专门的文件夹严格按传阅范围送有关领导。
十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必须在涉密信息系统中处理。
十三、印章使用要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笺、空白单据上盖印。
十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不上网、不报道。
十五、发现失密情况,及时报告,并积极做好补救工作;发现容易失密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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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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