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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区级机关党政部门、街道与区政协专委会、界别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点击数:36218       更新时间:1/5/2016 5:59:43 PM       【关闭窗口】
 
区委办〔20155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

为切实贯彻《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区委20141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协助区级机关党政部门、街道加强和改进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同意,决定建立区级机关党政部门、街道与区政协专委会、界别对口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畅通沟通交流、建言献策渠道,为相关部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供支持,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1. 合理确定对口联系对象,确保对口联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长期性。

2. 坚持双向互动、互促共进,相关部门、街道应主动为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应积极为相关部门、街道改进工作议政建言、献计出力。

3. 坚持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充分讨论、增进理解、凝聚共识。

4. 坚持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对口联系作为相关部门、街道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作用。

5. 坚持规范有序、讲求实效,紧密结合相关部门、街道实际和区政协履职需要,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三、主要内容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口联系主要内容和方式如下:

1. 相关部门、街道召开重要工作会议,邀请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参加;制定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前,事先征询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的意见。

2. 相关部门、街道及时向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和政协提案承办情况,征求意见。

3. 相关部门、街道组织涉及全区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政协委员参加。

4. 相关部门、街道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信息资料等,抄送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区政协各专委会的重要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对口联系的相关部门、街道通报、反馈。

5. 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与相关部门、街道进行的专题协商,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并向委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6. 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相关部门、街道应积极支持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街道可提出调研课题,委托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组织调研或联合开展专题调研。

7. 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提出的调研报告、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街道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四、基本要求

1. 每年年初,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负责牵头与相关部门、街道商定,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通报专委会、界别年度协商计划,协商本年度对口联系工作的内容。

2. 对口联系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完善,做到联系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3. 每次联系都要做好相关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必要时报送有关单位。

    五、组织领导

1. 相关部门、街道和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2. 相关部门、街道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探索完善对口联系的有效形式,听取和研究区政协对口联系专委会、界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3.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应分别对相关部门、街道与区政协各专委会、界别对口联系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和总结,确保对口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区政协各专委会对口联系区级机关党政部门、街道名单

2. 区政协各界别对口联系区级机关党政部门名单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423


附件1

区政协各专委会对口联系区级机关党政部门、街道名单

 

专 委 会

对口联系部门(街道)

区政协提案和委员工作委员会

区纪委机关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团区委

区总工会

区妇联

西兴街道

长河街道

浦沿街道

区政协经济科技和城建委员会

区发改局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局

区商务局

区城管局

区安监局

区工商联

区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

区城建指挥部

区建管中心

区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

区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区互联网经济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区政协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

区委统战部

区委政法委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社发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2

 

区政协各界别对口联系区级机关党政部门名单

 

 

对口联系部门

中共界

共青团和青联界

区纪委机关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工会界

妇联界

区人力社保局

区安监局

工商联界

区市场监管局

科技科协界

区科技局

区城管局

经济界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农林界

区农业局

医卫文体界

区社发局

区审计局

教育界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区民政局

无党派人士界

民族宗教界

侨联界

区委统战部

区商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特邀界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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