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事业改革是我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项目内容之一,也是区政协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7月24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新建的区体育馆,听取区社发局相关情况的介绍,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新建体育馆管理运营模式,以及如何全面规划和深化全区公共体育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区体育馆基本情况及三种管理运营模式利弊分析
区体育馆总占地44.5亩,为5000座(4000固定+1000活动)中型体育馆。比赛场地按手球场规模设置,可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体操等运动项目比赛和训练,亦可举办文艺演出、展览集会等活动。但除主体建筑外,可对外开放运动场地不多,室内运动场地主要包括两个针对比赛、训练的场馆,一层场馆5000座,适合举办体育赛事;二层为中型训练馆。体育馆外设有一片笼式足球场和半片室外篮球场,绿化带中有四个大小不一的广场,环体育馆通道设有慢跑道。
据测算,按每天8小时满负荷运转,体育馆全年用电量约300万度,费用在300万元左右;全年用水量约4700吨左右,费用约16万元左右;燃气费用约在150万元左右;全年的维保费用约22万元左右;物业安保费在310万元至380万元之间。预计全年运营费用在800万元左右。为确保体育馆发挥最大效益,区社发局提出了“自行管理运营”、“与专业体育公司合作管理运营”、“与专业篮球俱乐部合作管理运营”三种模式,现将三种运营模式利弊情况分析如下:
(一)自行管理运营模式
1、运营思路。将区体育馆作为江南体育中心下属的一个场馆进行管理,机构设置可参照江南体育中心运行模式,设办公室、经营部、工程部、财务部等,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体育馆负责人由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其余人员通过社会招聘。在保障好全民健身活动、区内竞技训练、体育赛事活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类培训,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场地综合利用率。具体来说,就是体育馆运动场地日常对外开放,场地出租、借用等由中心自行管理。体育赛事或大型活动由体育行政部门引入。日常体育培训与相应的体育教练或体育公司合作分成。场馆的物业与安保向社会招标。整体运营开支可采用收支两条线或在自收自支的基础上,差额由财政补足。
2.利弊分析。采取自行管理运营的模式,场地运营的社会效益和自主权利可得到保证。不足之处是需增设新的机构和人员;物业、安保、体育培训还需与专业公司合作,相对运营成本要高。根据测算,每年运营收入和支出相抵,预计年缺口450万元。同时,运营收入,特别是培训收入,需要找寻新的合作伙伴,增长比较缓慢,整个体育馆运营由亏转盈的过程较长。
(二)与专业体育公司合作管理运营模式
1、 运营思路。政府在一定期限内(8—10年)将体育馆经营权和管理权交给专业体育公司,公司不改变体育馆作为大众体育健身、运动训练、竞赛提供场地服务的性质,优先满足所有者对于公共事业与公益项目的场地使用需求。同时,利用自身优势,提高管理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育馆所有场地全年对公众开放,在特定的日期及每天保留一定时间段对社会免费开放。在不改变体育馆结构和不影响赛事举办的前提下,合作单位可利用体育馆现有场地,举办各类体育培训班;或利用自身资源,引入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或大型室内活动,丰富我区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整个场馆运营费用,基本由合作单位承担,体育馆内大型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及绿化维护费用由政府承担。
2.利弊分析。与专业体育公司合作运营,整个体育馆的运作可较快进入状态。物业和安保均由公司负责,一些专业人员可与公司现管理的场馆人员兼职,运营成本可大幅降低。同时,培训、赛事可较快展开,种类也更丰富。但是,专业体育公司运营必定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对涉及成本的场馆管理投入、物业安保投入、设施设备的保护等必须事先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事后还要加强日常监管。
(三)与专业篮球俱乐部合作管理运营模式
1.运营思路。考虑区体育馆的场地特点,积极引进省内职业篮球俱乐部,作为主场管理和经营体育馆。每年11月至次年2月间,需保证俱乐部参加CBA联赛的19个主场比赛用地。
2.利弊分析。与专业篮球俱乐部合作管理运营的优势是将CBA男篮主场放在体育馆,具有独一无二的CBA品牌优势。通过品牌赛事的引入和创建,有利于提升滨江的区域知名度。同时,依托俱乐部的品牌和资源,能够为推动我区的体育文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是,CBA主场可能会带来短时间人流集中、主客场球迷冲突等治安风险。
二、意见建议
委员们建议体育馆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但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体育馆的的公益性和专业性能的关系。委员们认为,滨江体育馆建造规格高,专业性能强,适合引进专业的体育俱乐部,通过一些专业的、高规格的体育赛事及相关培训活动来提升、扩大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影响力,加大民众对体育活动的认知度、参与度,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与此同时,还要坚守当初建造体育馆是“为民办实事”这一初心,准确定位,探索出一条“优化公共体育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改革之路。
(二) 处理好市场化(专业化)运营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关系。要找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平衡点、结合点,让“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协调运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在下一步的选标方案中,要求运营方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都要在相关合约、条款中予以明确。如:保证体育馆承接区内的重大会议、活动,区级及以上大型赛事、文体活动并无偿提供场地和相应服务。场地开放价格方面,需物价部门进行审批的,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费;无需物价部门审批的,原则不高于同类国有场馆价格。确保体育馆对社会开放,特别是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保证有定量的开放时间。对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应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包括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体育讲座、展览、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等。另外,在招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程序规范。
(三)处理好加强体育馆管理模式改革和公共体育改革的关系。委员们强调:滨江体育馆的运营模式应以体育馆的定位而定,要把为民的“初心”与体育馆的“特性”有机结合起来;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快完成《滨江区公共体育事业改革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以点促面,系统谋划,大胆创新,深化全区公共体育事业改革,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滨江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丰富广大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全面推进滨江区的群众体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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